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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整治行动】酒驾不可“尝”试,切莫心存侥幸!

时间: 2023-07-20 15:15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按照公安部、省厅党委关于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总体部署,清新公安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迅速铺开整治,全面掀起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高潮。期间,清新交警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形成对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严防严控、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持续维护全区平安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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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1

7月9日21时50分许,清新交警在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开展设卡夜查执勤时,依法对一辆粤RE***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驾驶员陈某身上散发着酒气。民警便对其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检查结果为49mg/100ml,符合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的酒后驾驶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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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陈某于7月9日20时许在清新区禾云镇朱坑村委会附近农庄独自喝了一瓶啤酒,大约600毫升,然后独自驾驶粤RE***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清新区禾云镇朱坑村委会开往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方向行驶,行至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骏豪城北门路段时被交警查获。

执勤民警依法对陈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强制拖移机动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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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2

2023年7月9日22时55分许,清新交警大队禾云中队在禾云镇禾云大道设卡夜查时依法对一辆车牌号为粤RM****的小型轿车驾驶人胥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呼气结果为57mg/100ml,符合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的酒后驾驶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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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胥某于7月9日20时许与朋友在禾云镇某沐足店唱歌,期间喝了两瓶啤酒。22时许,喝酒后的胥某抱着侥幸心理驾驶小型轿车离开,行驶至禾云镇禾云大道被执勤民警查获。

随后,执勤民警对该驾驶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强制拖移机动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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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驾驶人
千万不要对酒后驾车上路
抱有侥幸心理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勿酒后驾车
话虽老套,道理永不过时
请敬畏
安全面前,绝无侥幸
前车之鉴、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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